西安交通大学院处函件
西交人〔2013〕26号
关于做好本次外聘教授、副教授岗位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校学科发展,加速教师队伍建设,补充一批学术骨干,现将本次面向校外招聘教授、副教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满足《西安交通大学教师职务聘任申报基本条件》的要求。
2、具有博士学位。
3、应聘教授岗位者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应聘副教授岗位者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4、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有教学、科研经历;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著名学术期刊发表过高质量论文。
二、聘任程序
(一)个人应聘与资格审查
1.应聘者向学院提交《西安交通大学教师职务申报表》、《应聘教师高级职务人员信息审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海外应聘者还须提交两份国外专家推荐信及相应工作经历证明。
2.学院聘任工作小组对应聘者的申报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指定独立专家通过网上调查、咨询推荐人意见等方式核实其履历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上报时需附审查小组审核意见)。如发现应聘者填报内容不实,应取消其应聘资格。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人选的资格进行审核,如有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业务条件的推荐人选,将取消其聘任资格。
(二)通讯评议
1.通过学院资格审查的人员可进入通讯评议程序,通讯评议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
2.应聘者提交《西安交通大学申报教师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及通讯评议材料交人力资源部岗位与聘用办公室。
通讯评议材料由申请人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应聘学科相关的3篇代表性论文及申请人个人情况表组成。应聘教授者提供6份通讯评议材料、应聘副教授者提供4份通讯评议材料(通讯评议材料中的1份由人力资源部留存,其余几份请各学院协助隐去其代表性论文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三)同事评议
将应聘者的“申报表”以及教学科研成果等情况在本学院内公示。应聘者应在学科评议组评审前在本学院举行一次学术讲座,时间不少于40分钟。
(四)院级评议推荐
各学院聘任工作小组组织学科评议组,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进行评议。推荐人选名单在院内公示后,向人力资源部报送。
(五)校级学科评议组评议推荐
学院聘任工作小组推荐的拟聘人选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评议。人力资源部组织校级学科评议组,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进行评议。
(六)心理测试
人力资源部委托专业机构对学院聘任工作小组推荐的拟聘人选进行心理测试。
(七)公示
对于答辩评议通过和心理测试合格者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一周内,对推荐人选有异议的教职工,可及时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对无异议或经查证排除异议的拟聘人员,将报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审议。
(八)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聘任
1.参加会议委员超过全体委员人数2/3时为有效会议。
2.针对校级学科评议组推荐的人选,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应充分考察,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得应参加会议委员半数以上赞成票数者,同意聘任。
3.在各级聘任组织的聘任中被否决的评议对象原则上不再复议。如有异议可通过学院上报人力资源部。
三、时间安排
3月15日前提交通讯评议材料,5月中旬进行校级答辩评议。
四、其它事项
(一)参加校级答辩应提供的材料
1、应聘者简历,学位证和反映其学术水平的近五年的业绩文本复印件(论文、专利、获奖、科研项目)。
2.《西安交通大学教师职务申报表》(适用于校外应聘者)(在人力资源部网页的“资料下载”中查询)一式二份。
3.海外应聘者需要提供二份国外专家推荐信及相应工作经历证明。
4.各院对应聘人员的评议、聘任意见。
5.学术讲座及打分汇总表。
6.经学院聘任工作小组审核签字的书面答辩材料一式15份(答辩材料的要求见附件)和PowerPoint演示文稿U盘。
以上材料请各单位进行形式审查后,务必于答辩会前统一报送人力资源部。
(二)述聘要求
1、应聘者个人基本情况汇报(10分钟、英文口语、PPT演示)
(1)本人基本情况介绍;
(2)学习和工作经历;
(3)学术成就。发表论文情况(以列表形式详细列出文章名称、发表杂志名称、时间、第几作者、是否为SCI、EI等收录情况、影响因子等)、参加国际会议、科研项目及成果(如有可能,请列出项目名称、科研到款、第几完成人等等情况)、教学经历、社会活动以及个人荣誉等等;
(4)应聘理由、对岗位的认识、拟上岗后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计划。
2、学术陈述内容(10分钟、可用中文或英文进行陈述、PPT演示)
应聘者在个人研究领域做10分钟学术报告,报告集中在某一研究方向的代表性成果。学术陈述应清楚表达所做研究的创新点、研究思路、工作方法与结果等,使不同领域的专家评委都可以清楚了解到应聘者的科研思维是否严谨,研究方法是否科学,以及研究水平等。
3、深度交流(20分钟、专家与应聘者以问答的方式交流)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聘任工作小组在初审校外应聘者的材料后,确定来校答辩者的名单,由院长向校外应聘者签发邀请函,及时与校外应聘者联系沟通,做好学校答辩的前期准备工作,并认真组织提前完成院级答辩评议工作。
2.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校外应聘人员来校的接待工作,外地人员可住宿在学校专家公寓(由人力资源部承担住宿费),应聘成功者其往返旅费(国际部分)由学校承担。
附件:书面答辩材料格式要求.doc
人力资源部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