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教师:
现开始申报2022年度新任研究生指导教师。本次遴选的新任导师将于明年6月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参与2022年度的研究生招生。
一、主导师遴选条件
(一)本院教师申请本院研究生导师时,需符合下述所列学术型或专业型导师基本条件。
1.学术型博导任职要求:
申请新任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者,除符合学校《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西交研〔 2018〕65号)文件的基本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四个条件:
(1)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或参加过博士生指导小组工作并完整的协助培养过一届博士生,培养质量较好,能承担研究生的教学任务。
(2)近3年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包括“863”项目、“973”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等重大科研项目的研发工作。
(3)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近5年在本学科领域的国际知名期刊发表5篇以上SCI(SSCI)论文(均为第一作者,且其中至少有2篇为近3年内发表),其中3篇在最具学术影响力的期刊发表,并有在研科研经费25万元以上。
(4)近3年承担过研究生课程教学。
2.工程博士(创新型工程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导师任职要求:
申请新任工程博士(创新型工程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导师,应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1)主持在研相关工程领域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千万级以上),如国家级重大研究项目、重大军工项目、企业重点科研项目等,且遴选时在研项目距结题时限不少于三年。
(2)有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充足经费, 保证每名工程博士有 300万元的在研经费用于支撑研究生培养。
(3)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不少于3篇。
3. 学术型硕导任职要求:
申请新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者,除符合学校的基本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四个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2)近3年发表过SCI(SSCI)论文,且满足岗位职责的科研成果量化要求。
(3)现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4)近3年承担过研究生课程教学。
4. 应用统计(大数据方向)专业型硕导任职要求:
申请新任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者,除符合学校的基本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四个条件:
(1)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一般要求在相关行(企)业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或至少近3年内负责1项横向课题,或参与2项横向课题,或主持1项国家级纵向课题(包含应用背景)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SCI 论文不少于 1 篇;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至少1项,或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合计至少2项。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离退休年龄不少于三年。
(3)有10万以上科研经费。
(4)近3年承担过研究生课程教学。
(二)外院教师申请本院研究生导师时,需符合外院教师所在学院学术型或专业型导师基本条件。外院教师在本院招生时不得占用本院研究生招生指标,在此条件下可以本院导师为合作导师共同培养学生,以提高培养质量。
二、合作导师遴选条件
1.校内:主导师可聘请校内教师、专职科研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合作导师。
2.校外:主导师可聘请校外人员担任合作导师(含CSC项目国外导师、海外合作导师)。校外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须与主导师有稳定合作关系。
(2)热衷人才培养,能确保投入。
(3)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认定相当于副高职称,申请学术型合作导师应具有正高职称。
三、导师团队遴选条件
以团队方式获得招生资格的团队成员均有招生资格,在招生简章中标明团队名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科研与研究生培养群体,具备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和科研环境,能稳定提供研究生培养必需的支撑条件,是共同拥有科研平台、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实质性团队。
团队方式申请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 团队成员应满足个人申请招生资格要求:
(1) 立德树人:申请人应严格遵守 “八要”、“十不准”规定,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足额发放研究生奖助金。
(2) 培养质量:有较高的研究生培养能力,近三年承担或参与研究生课程教学、教改项目、教材编写、竞赛指导等工作。
(3) 年龄:截止2021年9月1日,距离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不少于三年。
(4) 在学研究生数:截止2021年6月,个人名下全日制硕士生在读人数一般不得超过12人,全日制博士生在读人数一般不得超过15人。
(5) 学位要求:1968年以后出生的招收博士生的导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6) 职称要求:校内在编在岗教师招收博士生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其余人员仍按《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要求。
2.团队上一年度所取得的人均业绩应不低于学院科研和成果情况量化要求的1.5倍。
3.团队带头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队中具有核心凝聚力,并对团队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负责。
4.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共同参与团队所招收研究生的招生、选题、开题、中期、答辩、论文指导培养全过程,通过定期开展组会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发表论文、学位论文以及其他成果等应体现团队指导与培养要素。
5.团队骨干成员一般不允许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变动成员的团队,须经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并报送变动详情和具体原因。
导师可与跨学院(部、中心)导师共同组成多学科融合交叉的实质研究团队开展招生与培养工作。团队成员应同时满足团队申请招生资格要求的3~5条。
四、欲申报教师请对照学校及学院的政策要求,符合条件的教师请填写对应的申请表:
1.博导(主导师):附件1;
2.学术型硕导(主导师):附件2;
3.专业型硕导(主导师):附件3;
4.合作导师:附件4;
5. 导师团队及学科交叉团队:附件5。
五、材料上报
请将申请表的纸质版、汇总表的电子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于11月23日前提交至对应联系人:
博士、学硕、团队:刘一心,82663938,mathgrad@xjtu.edu.cn,数学楼101
专硕:刘爱芳,82665537,afliu258@xjtu.edu.cn,数学楼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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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