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加强硕士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的若干规定》(西交研〔2009〕18号)文件要求,我院拟定于第16周进行硕士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本次中期考核的对象为2017年秋季入学的学术型硕士生;上一次中期考核未通过或缺席的研究生必须参加本次中期考核。
二、考核需提供如下材料:
1.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系统打印);
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
3. 硕士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
4.发表或已接受发表论文录用通知的复印件;
5.在提供以上书面材料的同时,还须准备不超过15分钟的PPT答辩汇报材料。应着重介绍选题的科学依据、国内外研究动态、研究目标及内容、研究进展情况、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等。
三、分流规定:
1. 在课程学习环节中,有一门以上(含一门)学位课程或者两门以上(含两门)选修课成绩为不及格的硕士研究生,将被确定为质量跟踪对象;
2. 选题报告评审结果为“不通过”的硕士生必须重新开展选题研究,三个月内再次申请进行选题报告,并被确定为质量跟踪对象;
3. 中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硕士研究生将被确定为质量跟踪对象。
四、材料上报要求:上述纸质材料请于2019年5月30日前报班长处,班长收齐后统一交至数学楼101办公室。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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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6日